朱伟峰:新闻出版体制改革40年丨辉煌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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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峰丨文
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发展司司长
新闻出版体制改革40年
40年来,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为整个文化体制改革创造了经验,主要体现为四个方面。第一,解放思想,系统科学地做出整体谋划。第二,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分类指导。第三,循序渐进,在加快推进过程中取得重大突破。第四,以人为本,创造性地破解改革难点。
40年的新闻出版改革历程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初步探索阶段,出版单位向企业化管理转变,市场开始开放搞活,行政管理制度得以恢复与健全;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阶段;三是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全面推开阶段,在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四是改革向纵深推进阶段,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四梁八柱”性质的基础性制度进一步完善。从整个文化体制改革领域看,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经验是:解放思想,系统科学地做出整体谋划;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在加快推进过程中取得重大突破;以人为本,创造性地破解改革难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新闻出版业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发生了历史性变化。40年来,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历程可分为四个阶段,对应于不同形势下的历史任务,侧重于解决不同层面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
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
初步探索
从1966年到1976年,全国共出版图书91869种,总印数为300.17亿余册(张)。“文革”结束后,出版界在整个文化领域率先确定适应全党工作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期出版工作方针和任务。从1978年到1991年,出版业借鉴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解放思想、大胆探索。
第一,发行领域率先实行以开放搞活为目标的改革。改革开放之初,原先由出版社承担编辑出版、新华书店承担图书发行的分工机制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激增的形势越来越不相适应。1982年,文化部印发《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组成一个以国有新华书店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少流转环节的图书发行网(简称“一主三多一少”)。1988年,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颁布《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在完善和发展“一主三多一少”基础上推进“三放一联”,即放权承包,搞活国有书店;放开批发渠道,搞活图书市场;放开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搞活购销机制;推行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各种出版发行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上述改革措施推动了以区县新华书店为经营主体、以承包为主要经营形式的发行格局的形成,推动了民营发行业的异军突起,切实搞活了图书市场。
第二, 出版单位由生产导向型向市场导向型转变。20世纪50年代,出版社全部纳入国有经济,实行事业管理。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按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原则,推动出版社面向市场实现体制转轨。1988年,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颁布《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出版社改革试行办法》,提出逐步实行社长负责制,试行和完善出版社内部的各种承包责任制,并鼓励有条件的出版社试行向国家(上级主管机关)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这一时期,在出版能力有限与市场需求旺盛的矛盾突出,出书慢、出书难等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大背景下,出版社在利用社会资金多出书出好书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第三, 调整地方出版社经营方针。1979年在长沙召开的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提出“地方出版社的同志要求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或兼顾全国,可以试行。地方出版社出书不受‘地方化、群众化、通俗化’限制”,有条件的可以逐步由一家综合性出版社分解出若干家专业出版社。这一内容,在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中得到进一步肯定。从各地人民出版社陆续分解出的多家专业出版社,逐步成长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地方出版社。到1987年年底,全国共有出版社471家,其中1977年以后新建和恢复的有396家,81所高校成立出版社,形成了专业齐全、布局合理的出版社体系。
第四, 恢复与健全出版行政管理制度。新中国成立伊始,在中央人民政府序列设有新闻总署和出版总署。1954年,出版总署撤销,相关职能并入文化部。1970年,成立国务院出版口。1973年,成立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出版、印刷、发行、物资供应及其科研、教育等部门的工作,各省市区也相继成立出版局。1982年,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改为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一些省市区出版局随之或撤销或与文化局合并,或改为出版总社。1985年,文化部设立国家版权局,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改为国家出版局。1986年,国家出版局(国家版权局)恢复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87年,撤销国家出版局,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各省市区随之设立新闻出版局,理顺并加强了对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归口管理。
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
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践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客观上提出了新闻出版体制要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历史性课题。新闻出版业在调整组织结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第一, 推动出版业集团化发展。自1990年起,按照“六统一”原则(即统一规划、计划,统一承包经营,统一重大贷款,统一进出口贸易,统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统一主要领导干部任免),先后成立山东、四川、江西等出版集团。1995年后,按照母子公司体制,先后成立广东省出版集团、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中国科学出版集团、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等集团。2000年,辽宁出版集团正式挂牌运营,成为中国出版界第一家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并获得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出版产业集团。在发行集团建设方面,以1992年德州新华书店出版发行集团总公司、广州新华书店集团成立为起点,湖北新华书店集团、辽宁省发行集团、北京市新华发行集团等相继成立。1998年,广东、江苏和四川3地新华发行集团成为全国发行改革试点单位。同期,多数省市区的新华书店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华书店实行了统一管理。
第二, 深化出版单位内部制度改革。20世纪90年代,出版业的一些改革先行者借鉴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3项制度改革经验,在劳动用工制度方面实行全员竞聘上岗,正式在编职工和聘用人员同工同酬;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在分配制度方面,通过目标管理考核等方法使员工收入与其工作业绩挂钩。
第三, 全面开放图书定价与稿酬标准。改革开放前,我国图书价格基本执行全国统一的定价标准。1984年至1993年,相关部门对图书价格进行了三次改革。1984年,文化部发出《关于调整图书定价的通知》,提出在管理体制上逐步下放图书定价权力,在定价标准上把图书分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确定价格区间。1988年,新闻出版署转发了《关于改革书刊定价办法的意见》,确定图书按成本定价的办法和控制利润率的原则。1993年,第三次图书价格改革按图书分类管理原则,把除教科书外的其他图书品种的定价完全放开,由市场进行调节。这标志着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出版物定价体系正式建立。在稿酬制度上,1977年,国务院批准国家版权局《关于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试行办法的请示报告》,由国家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行政机关颁布统一的稿酬标准。1999年,稿酬标准由指令性变为指导性,同时推行版税制度。进入新世纪,出版机构和作者之间的稿酬标准越来越多地依照市场约定。
第四, 以规范批发市场为目标改革发行体制。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发行业率先实行改革,培育了一批民营书商,形成了一些图书批发市场。1996年,新闻出版署出台《关于培育和规范图书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三建二转一加强”,即:重视批发市场建设,推行多种购销形式,建立新型购销关系,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转换出版社自办发行的观念和机制,转换国有书店的经营机制,加强农村发行。截至1999年,全国建成图书批销中心120多个,形成长沙黄泥街、武汉武胜路、西安东六路、北京金台路等四大书刊批发市场。民营发行业与国有新华书店从主渠道和“补充”的关系,逐步转变为重要竞争对手与合作伙伴的关系。
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
全面推开
党的十六大作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七大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战略部署。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围绕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2003年开展试点、探索经验,2005年扩大试点、逐步推开,2009年把改革从面上推开,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不断消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第一, 全面深化出版发行单位体制改革,重塑市场主体。2003年,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出版单位分类改革的思路,遴选21家出版单位作为改革试点,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2005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改革扩大试点,逐步推开。全国17万个印刷复制单位率先转企改制;2008年,30个省级国有新华书店系统全面完成转制工作;2009年,370多家地方和高校出版社完成转企改制;2010年,148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中,147家完成转制,1家退出市场,265家独立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完成了转企改制;2011年,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分期分批启动转企改制。
第二, 深化公益性出版单位内部改革,培育公共服务主体。作为出版公共服务的主要承担者,党报党刊、以民族文字出版为任务的出版单位,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目标,通过深化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等机制,提高面向市场、服务群众的能力。公益性出版单位中的经营性部分,转制为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运作,增强市场运营能力,为出版主业服务。《人民日报》《求是》和49家党报党刊集团实现了编辑宣传业务和报刊业经营两分开。为扶持和保障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对民族文字出版实行全国基地化改革。
第三, 推进出版传媒集团建设,打造产业发展主体。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提出出版集团可以进行企业化转制,在原国有投资主体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吸收国内其他社会资本投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市。2004年,中国出版集团整体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明确了企业身份。2005年,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完成由国有独资到国有多元的改造,设立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出版业第一个整体转企改制的股份制公司;安徽出版集团直接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全国第一家在集团组建同时完成转制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改造,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的改革目标。此后,通过股份制改造和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战略重组,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在中国内地或境外上市,打造新型市场主体和战略投资者,成为出版集团改革的重点。2007年,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完成了由国有独资到所有制多元的改造。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相继组建,标志着我国出版业在国家层面的人文、教育、科技三大国有出版传媒集团公司发展格局的形成。
第四, 全面深化出版管理体制改革。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出版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服务和行政管理职能越来越重要。2001年,新闻出版署升格为新闻出版总署,与国家版权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全国各省区市随之建立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71个地市、100多个县建立了独立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其他地市县在文化局等加挂了新闻出版局的牌子,基本形成从中央到县区的四级新闻出版管理体系。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的机构设置按照规划、生产、管理和服务等环节进一步调整,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政府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过渡,由重审批向重监管方面转移。地方新闻出版局与出版社、出版集团或出版总社分开的进程加快,实现由办出版向管出版转变。
第五, 全面开放出版物分销市场。2003年,《设立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的暂行规定》实施,中国正式向外资开放图书发行领域。同年,新闻出版总署修订后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生效,取消包括图书批发特别是总发行的所有制限制、上级主管单位的限制和行政法规及新闻出版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限制,标志着出版物分销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2004年,香港联合出版集团独资创办广东联合图书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家获准进入中国内地的图书发行公司;同年,德国贝塔斯曼集团与辽宁出版集团合资组建辽宁贝塔斯曼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家国有资本与外资共同组建的图书批销企业。在对内开放方面,2003年,《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允许民营发行企业从事图书二级批发和总批发业务。同年,文德广运发行集团在北京成立,成为中国第一家获得报刊总发行权的民营企业。2004年,北京世纪天鸿书业有限公司首家获得“出版物国内总发行权”和“全国性连锁经营权许可证”。2007年年底,全国民营及民营控股的出版物总发行企业达到13家,连锁经营企业8家,民营发行网点已达到10万个左右,中外合资、合作或外商投资书报刊发行企业和印刷企业达2500多家,一批民营网络发行企业快速成长。
新闻出版体制改革
向纵深推进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文化体制改革作为“五位一体”全方位改革的重要内容。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出版业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推动出版改革走向纵深,“四梁八柱”性质的基础性制度进一步完善,出版业呈现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一,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2013年,新闻出版总署与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成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8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宣部,中宣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在机构改革理顺宏观管理体制的同时,“放管服”改革也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新闻出版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新闻出版行政审批事项13项,取消全部中介服务事项。按照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要求,逐步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
第二,深化出版企业生产经营机制改革,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双效统一”。公益性出版单位人事、劳动、分配制度等内部改革持续加快,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逐渐展开。以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一批已转制出版单位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方式进入董事会,推进党委领导和法人治理相结合。出版集团和上市公司设置总编辑,统筹重大选题策划,组织重点产品生产,履行内容导向把关终审职责。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图书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考核试点办法》,加强国有出版企业综合效益考核。
第三, 深化出版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围绕主业谋发展的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提高质量为中心环节,实施《“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规划》以及中国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等举措,进一步完善精品创作生产机制,推动出版产品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连接出版与读者的桥梁,实体书店在做强做大出版主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11部门为此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实体书店形成良好发展格局。
第四, 培育出版产业新业态新动能,实现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新业态,努力占领新闻出版业发展的制高点。2015年,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发挥内容和技术优势,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中国出版集团、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等一大批骨干出版传媒集团完善产业链,实现了内容资源的多形式开发、多介质呈现、多频次增值。2017年,数字出版营业收入达到7071.9亿元,较2012年增长265.4%,成为重要产业增长点。
第五, 积极开展各项试点探索,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全面深化改革。在坚持出版权和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探索实施制作和出版分开,吸纳社会资本从事除出版以外的图书期刊前期制作和经营发行业务,同时确保国有出版单位对出版内容的控制权。北京、湖南和江苏3省市先行开展图书制作和出版分开改革试点;两家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与对外专项出版业务试点单位全面开展工作;以有资质的国有出版单位拥有特殊管理股为前提,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网络原创出版业务;在中国出版集团、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所属两家子公司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
新闻出版体制改革40年的
主要成就
中央用五个“有力”概括文化体制改革的成效,同样适用于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有力促进了出版生产力的解放发展,有力促进了出版事业和出版产业的发展繁荣,有力促进了出版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有力促进了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不断提升,有力促进了各类出版人才竞相涌现。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强大动力,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由之路,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引擎。
第一,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实现了政府职能的重大转变。40年来,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法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政府职能转变逐渐到位,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宏观调控、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的职能定位更加明确,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逐步理顺与出版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现了由权力型、审批型政府向责任型、法治型、服务型政府转变。实现了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实现了对国有出版发行企业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确保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配置控制权、宣传文化内容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任免权落到实处。新闻出版主管主办、许可准入和年审年检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版权保护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质量检验及认证体系进一步健全,“扫黄打非”工作促进出版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第二,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出版产业格局初步形成,实现了出版经济格局的重大转变。改革开放后,新闻出版业以发行改革为起点,逐渐突破了单一的国有所有制形式。加入世贸组织后,全面开放出版物分销和印刷领域,中外出版者之间的版权贸易和合作出版日益活跃。出版集团通过整体上市,吸纳其他所有制形式的资本进入到出版经营领域。2017年,民营企业数量占全国出版企业法人单位的84.4%,民营印刷复制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89.4%,民营发行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68.8%。在培育国有骨干出版传媒集团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的同时,始终在出版编辑等重要环节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保护出版意识形态属性。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国有企业的出版物印刷、发行以及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要确保国有企业控股51%以上。
第三, 重塑一批合格市场主体,国有或国有控股出版企业实力、活力、竞争力大大增强,成为出版市场主导力量。把推动国有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作为中心环节,全面完成出版、发行、印刷及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资产经营责任制,形成了新的经营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和企业文化,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由依靠“输血”向自我“造血”转变,创作生产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7年年底,转制地方出版社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造,283家转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及大学出版社公司制改造的比例超过60%;2017年全国共出版图书超过51万种,较1978年的1.5万种增长了33倍。
第四, 创新公共服务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按照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共建共享的要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增强,公益性出版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和服务意识显著提升,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国建设城乡公共阅报栏(屏)超过10万个,建成农家书屋60多万家,数字农家书屋3万多家,累计向农民配送图书11亿册。全民阅读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有31个省(区市)、400多个城市举办了各具特色的读书月、读书节等活动。新闻出版“东风工程”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对民族地区新闻出版基础设施和文化民生项目的扶持力度不断增强。“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全面启动,盲人群体的阅读难题得到初步解决。
第五,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产业结构优化。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出版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分割的市场壁垒,加强出版产品和资本、产权、信息、技术、人才等要素市场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利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等平台,推动出版传媒企业产权版权交易。书报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组织形态得到大发展,初步打破了条块分割、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已经上市的出版传媒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减少持股筹集资金,并购重组其他出版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成为出版业战略投资者。截至2017年,已组建130多家出版传媒集团,境内上市出版企业达33家,中国出版企业在境外投资或设立分支机构近400家,出版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六, 推动出版与科技深度融合,出版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出版业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业态,逐步构建起融合发展的产业格局。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传统出版企业,把自身在内容资源、作者资源、品牌资源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成为融合发展的龙头企业和新业态领域的领军者;一批国有数字出版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和市场份额,成为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强势数字出版企业;一批游戏开发、数字出版、版权产业、出版网络等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初具规模和实力。特别是对接“互联网+”战略,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手段,传统出版产业实现了网络环境下传统出版内容的数字化传播,并逐步向更加专业化的数据检索和知识服务提供商的成功转型。
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取得的显著成果,特别是新闻出版产业获得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部门营造的良好产业政策环境。1978年,财政部批准人民日报社等8家在京新闻出版单位试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报告;同年,国家出版局正式宣布报社企业化经营的决定;1988年,出台了《关于报社、期刊社、出版社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规定报社、期刊社等出版实体可以兼营广告,利用经济、科技、生活等方面的信息,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1992年,公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报刊经营管理、广播电视”正式纳入第三产业,部分确立了报刊出版单位的产业属性。自2001年起,《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关于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补充通知》《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实施,为新闻出版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关于新闻出版体制改革40年的
几点思考
40年来,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为整个文化体制改革创造了经验,主要体现为四个方面。
第一,解放思想,系统科学地做出整体谋划。在改革之初,明确了性质决定体制、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活力的改革思路,分清意识形态和文化产业两种属性,区分市场竞争和公益服务不同功能,把握宏观管理和微观搞活的关系,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分别设计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四分开”、转企改制“四到位”、事业单位“两分离”的改革路线,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第二, 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分类指导。区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分别出台了不同的改革指导意见。对发行、印刷、复制、进出口等产业属性强的出版单位,推动整体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音像、电子、数字出版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出版单位,实行全行业转企改制;对图书、报刊出版单位区分不同性质,促进事业性出版单位以强化服务功能为目标实行机制改革,推动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对报刊体制改革按时政类和非时政类两类不同性质进行。
第三, 循序渐进,在加快推进过程中取得重大突破。出版体制改革始终按照先易后难、先试后推的办法不断推进,尤其是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改革,逐步搭建起制度体系的“梁”和“柱”。
第四, 以人为本,创造性地破解改革难点。解决好转制企业人员社会保障,维护好出版单位职工切身利益,是改革成功的关键因素。出版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中的养老保险接续、事业经费拨付、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各项专门政策,用政策来引导、激励、保障改革,营造了“早改早受益、早改早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在支持改革单位发展方面,国家为改革试点单位减免企业所得税,中央财政还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项目支持。出版业行政管理部门因地制宜地制定推进改革的部门扶持政策,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创造性地解决事企待遇差别、养老保险接续等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切实解除出版单位后顾之忧。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实践昭示:必须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为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使改革沿着党中央指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进;必须牢牢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思想观念、发展方式、体制机制和政府职能等方面推动根本性转变;必须坚持一手抓公益性事业、一手抓经营性产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做到两加强、两促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版引领风尚、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出版工作意识形态属性和文化产业属性、政府与市场、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规模数量和效率质量、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等改革发展中一系列重大关系,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出版业实现高质量发展。IP
(原载《中国出版》2018年第20期)
为集中展现改革开放40年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辉煌成就,《国际出版周报》策划推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刊》(共124版),以“40年改革开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主题,邀请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文化单位领导、专家及国际出版界知名人士撰文,以期全面反映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与丰硕成果,探讨新时代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